行車記錄器檢舉轎車疑路口闖紅燈 竹市警這原因不舉發

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有民眾在網路社團貼文,表示在新竹市牛埔路與牛埔東路交岔口遇到轎車闖紅燈,並將行車記錄器影像畫面向警方檢舉,但卻被回覆「不予舉發」,質疑「所以以後可以任意闖紅燈的意思嗎?」警方解釋,是因為檢舉影像無法判斷該車是否在紅燈後跨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為避免爭議才不予舉發。

該段行車紀錄影像顯示,檢舉人車主依綠燈燈號往前行駛,準備經過牛埔路與牛埔東路交叉口時,左前方突然1輛白色轎車轉入路口。車主認為,對方明顯闖紅燈,但提供影像向警方檢舉卻未獲舉發,認為「所以以後可以任意闖紅燈嗎?」還質疑是否警方認識的熟人違規,就隨便找個理由不舉發呢?

新竹市警察局第三警局五組組長羅程隆說,根據檢舉人提供影像,畫面僅顯示檢舉人的車輛行向號誌,無法判斷被檢舉車輛是否在紅燈後跨越停止線進入路口,也無法明確舉證該車行經路口闖紅燈的行為,為避免爭議,才會不予舉發。

不過,警方也呼籲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行經牛埔路與牛埔東路交岔口,遇到車輛疑似闖紅燈,將行車記錄器影像提供給警方...

新竹 行車記錄器 交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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