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深夜約女鄰居公園聊天 掀衣硬上得逞還抽事後菸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魏男深夜約女鄰居聊天,卻載去偏僻公園硬上得逞。示意圖/ingimage

台中魏姓男子見1名女鄰居年輕貌美,積極邀約她出來聊天卻載到偏僻公園下手,不顧女子抵抗反對,仍強脫衣褲硬上得逞,事後還辯稱沒有違反她意願,女子證稱遭魏男壓在身上,遇害後魏還抽了1根菸才載她回去,法院比對證詞不採信魏說法,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3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魏男2022年4月15日晚上11點多傳LINE約女子出來聊天,隔天凌晨12點多開車載她到大里區1處公園,在車上不顧女子反動強行掀開她上衣親吻胸部,還脫下她外褲硬上得逞。

女子因和魏男是鄰居關係只能隱忍,後來魏仍持續傳訊邀約外出都婉拒,但同年10月2日晚上在樓梯遇到對方,魏竟然尾隨女子上樓到門口,還趁她開門來不及反應時強吻,女子忍無可忍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魏男坦承和女子到公園性交,但辯稱沒有違反她意願,還說彼此是合意發生性行為,女子也有撫摸他下體、鬆開他褲頭,後來就性行為約10分鐘,之後遇到也沒有強吻。

女子證稱,她跟魏男並非男女朋友,自己也有1位交往3、4年的男友,也不敢跟對方說魏男在車上對她做的事。法院勘驗2人LINE對話,發現幾乎都是魏男主動問候、邀約女子,只有討論流浪貓有較多對話,其餘女子都是已讀不回或基於禮貌回應,並非男女朋友聊天模式。

女子也說,當天魏男整個人壓在身上,自己很用力仍反抗不了,事後魏就道歉說自己衝動,還抽了1根菸後載她回家,也提出她遇害後情緒問擾就醫診斷證明。

法院比對相關證詞,不採信魏男辯詞,審酌她造成女子身心受創,至今沒有和解,依強制性交罪、性騷擾罪,各判她3年6月、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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