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師經營少女偷拍論壇賺481萬 王婉諭踢爆他判6年10月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某國小老師林清安與網路偷拍論壇勾結,協助蒐羅、整編、販賣未成年少女的猥褻影像、偷拍而來的隱私影像,獲利481萬元;時代力量前立委王婉諭踢爆歪風,檢警查緝、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依兒少條例多罪判林有期徒刑6年10月。

合議庭日前對11名被告判刑,除1人獲得輕判,含林清安在內共有10人的刑度從1年8月起跳,其中,共犯之一陳宗駿犯情特別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他的刑度約為犯下殺人罪的量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清安案發時為小學教師,不思謹言慎行、以言教身教為學子的表率,反而長期經營色情網站,站內的「帖文」極盡貶抑、物化女性,又暴露被害人、告訴人的個人資料,令人髮指,考量林自學校離職後從事載送洗腎病患的司機工作,對林清安依法量刑。

判決指出,綽號「老馬」的成年男子2012年起經營「創意私房論壇」偷拍網站,為了避免警方查緝,向美國申租網域空間,專營販售偷拍隱私、偷拍性交、成年男子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猥褻等影片的「帖子」。

此外,網站標榜內容全部是真實、非演出,強調影像中的女人不是演員,她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追蹤得到,又標榜「每日有新菜」上架。

林清安2013年還是國小老師時,即與偷拍論壇有所接觸,後來被「老馬」升級為最高權限的「4級會員」,得以看到色情網站內的所有「帖子」,與「老馬」建立合作關係。

2014年至2016年,林清安替「老馬」整理出約100G大量的國、高中未成年女子的有關猥褻、性交等影片,個人獲利達到105萬2874元。

林清安後來取得「老馬」的高度信任,2016年9月獲授權擔任「老馬」的帳房,按會員參與入會的繳費、購買影片出帳的錢,以每1000元收取28元工作分潤,期間又獲不法所得375萬8930元,加上先前所得,他共獲利481萬1084元。

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王婉諭。報系資料照

本案由王婉諭在立委任內檢舉偷拍論壇盛行,向檢警告發,台北地檢署分案後,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負責協力辦案的單位還有台南市警方、憲兵等司法警察。

偷拍 警察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