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養雞業者變相「養雞」兼營色情剝皮10外籍女被起訴

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雲林即時報導
雲林檢警查獲合法掩護非法,以農場名義引進女外籍移工從事不法。記者蔡維斌/攝影

從事雞場畜養業的雲林縣林姓男子,涉嫌與越南籍何姓女友,假藉農場、養雞場員工、家庭看護工等名義引進女移工,再以利誘脅迫手法,逼迫外籍女子或外配,到其所經營的養生館「兼差」,從事色情按摩及性交易,檢警獲報今年元月陸續在養生店查獲10名外籍女子,她們供稱是被迫穿著低胸乳的衣著從事色情工作,檢方偵查終結,今天依人口販運、恐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雲林縣警察局今年元月,接獲檢舉指西螺鎮某養生館,涉以合法掩飾非法,引進外籍移工,再逼迫從事性交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指揮偵辦,同月指揮警方至西螺及彰化養生館及彰化竹塘鄉的農業合作社等展開搜索,扣得現金、帳冊、監視器等證物,並拘提64歲林姓男子及41歲越南籍何姓女友到案,2人訊後被羈押。

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認林、何兩人涉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容留女子與他人猥褻、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林男與何女係男女朋友,108年起合夥在西螺鎮經營養生館,並由林男從110年至112年間,以農場、養雞場員工、家庭看護工等名義,透過仲介引進包括何女的胞妹、弟媳等4名越南籍女子,並容留1名大陸籍配偶及5名越南籍配偶共10人,在養生館從事性交易與按摩工作。

由於養生館收費低廉,且「掛藉頭賣狗肉」何女更要求女服務員盡量穿低胸、露肩、短褲等性感服裝為客人按摩,按摩時要不時刻意碰觸男客的大腿內側等敏感部位,或以胸部碰觸男客挑起性慾,再為男客「打手槍」即俗稱半套性交易服務,以此減少費力按摩且可賺取更多小費。

檢方指出,除了色情按摩,林男、何女更逼迫其中的兩名越南籍女子「做全套」,配合穿著性感,從事性交易。同時按月對這些女子收取違法引進來台的人頭費5000元,如有不從,即威脅要解約遣返,並須付清在台期間包含勞健保、退休準備金、就業安定費等雇主負擔的費用,以此脅迫、剝削被害人。

據了解,這家養生館每次收費約2千元不等,10名外籍女子中,多數是嫁台的外配,有的取得身分證後離婚,有的則是「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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