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刺青逞慾…男趁女網友服藥嗜睡伸狼爪 一審判刑7年8月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林姓男刺青師2022年2月初服役時,約女網友到刺青工作室嘗試刺青與吃飯,林被控涉嫌趁她服藥嗜睡休息之際,加以性侵。台南地院法官依軍人強制性交罪,判處林有期徒刑7年8月,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本身從事刺青工作,2022年2月5日,他仍是軍人身分時,經由網路交友結識已成年女被害人,兩人相約到林承租、位於台南市的刺青工作室,嘗試由林為女方刺青及一起吃飯。

林駕駛轎車去搭載她,兩人於當天中午進入林的工作室,林先對她手指做無墨刺青的測試,由於女子無法接受刺青的疼痛感,未再繼續測試刺青,且因先前有服用具有嗜睡作用的藥物,在工作室的床上休息。

林明知女子跟他到工作室只是要嘗試刺青與一起吃飯,並無同意一起做愛的想法,男方仍硬上,不顧她拒絕親吻、掙扎閃躲及雙手抗拒不從,加以性侵。女被害人事後不甘受辱,向台南警方報案、檢方起訴。林已於去年3月退伍。

林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他覺得與對方有好感,且她雖不願親吻,但脫她衣物及後續進行性交,她均無反抗掙扎;女被害人向法官表示,林要親她及脫衣服,她對當時很信任林所為感到震驚、害怕,又因林力氣很大,她又有服藥而很累想睡覺,不知道要怎麼攻擊,而是用手推他,他有用一隻手抓著她的雙手手腕,試圖掙脫而無果。

法官酌林為逞一己之私慾,對於將其幾乎視同異性閨密對待而具有相當信任關係女被害人,恣意以壓抑女性自主自由意志手段,違反意願而對其為強制性交,並在強制性交過程中,對她拍攝雙方相片,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對於所為未見有何歉意悔悟,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念及林並無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林姓男刺青師於服役時,約女網友到刺青工作室嘗試刺青與吃飯,林被控涉嫌趁她服藥嗜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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