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廁所發現攝影機 女童報告老師 未料正是狼師安裝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在補習班教書的詹姓男子,涉嫌把微型攝影機裝進芳香袋,再放在補習班廁所內,先後拍下6名女童如廁時,裸露臀部和陰部畫面。第6名被偷拍女童發現廁所有異狀,向詹男報告,詹即把鏡頭拔下丟入馬桶沖掉。檢警在詹男住處電腦發現偷拍影片,詹男承認犯行,地檢官偵查後,依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詹男。

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詹男在一家國小補習班擔任老師,6名被偷拍的五年級女童都是他的學生。詹男基於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就利用上班機會,把具有錄影功能的微型錄影機,先藏放在芳香袋內,再把芳香袋裝設在補習班五年級廁所內,鏡頭正對著馬桶,先後錄到6名女童如廁畫面,滿足私欲。

今年9月13日下午5點,第6名被偷拍女童上廁所時,發現芳香袋內有不尋常的異物,並向詹男報告此事。詹男隨後拔起攝影鏡頭,丟入馬桶沖掉。

補習班負責人得知五年級廁所遭人裝置竊錄器報警,轄區基隆警二分局偵查隊前往蒐證,只在垃圾桶內找到攝影機的電池,但未發現攝影器材。

檢警詢問被害女童後,得知詹男疑有「滅證」行徑,持搜索票前往詹男住處搜索,在他的電腦和隨身碟,發現女童如廁影像,犯案時間最早可追溯4年多前,詹男接受偵訊時坦承犯行。

基隆市詹男在補習班當老師時,涉嫌把攝影機裝進芳香袋,再放在廁所先後偷拍6名五年級...

檢方指出,詹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及刑法中,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罪、另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恥的影片罪嫌。同一行為觸犯兩罪為想像競合犯,從重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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