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輕熟女氣家人喝斷片 酒友壓身性侵辱「OLD LADY」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一名輕熟女與家人吵架,去年初離家後到酒吧喝酒,喝到泥醉後被喝酒認識的陳姓男子載到汽車旅館內性侵,女子苦求不要,但陳仍壓上全裸的女子,直說「不信X不到妳這個old lady(老女人)」,二審認定一審未審酌陳除性侵女子外,還有侵入女子口腔,撤銷一審判決,改判3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一名輕熟女在去年2月26日與家人吵架,凌晨外出前往酒吧喝酒,喝到泥醉,期間認識酒吧內一同喝酒的陳姓男子,陳男趁女子泥醉無力抵抗,將女子載往汽車旅館。

陳男在房內把女子脫到全裸,女子一度清醒,哭訴不要,抵抗無效後,女子要求陳戴保險套,但陳男仍以下體侵入女子口腔、下體方式性侵,還說「我就不信X不到妳這個old lady(老女人)」。

陳男犯行後躺在女子身旁熟睡,女子隔天清晨酒醒後,見自己全身赤裸,趕緊通知警方到場,陳男在性侵女子時,還趁機偷走女子皮包內700元現金。

陳男否認涉案,辯稱女子喝醉後主動親吻他,還替他口交,而現金700元則是女子稱要一起分攤汽車旅館的費用,「我自己有錢,不可能偷她的錢」。

一審審理時,採信被害女子的證詞,認定陳男涉犯妨害性自主、竊盜犯行明確,依法判刑3年8月、3月徒刑,其中3月得易科。

台中市陳姓男子涉嫌性侵泥醉的女子,竊盜700元,台中高分院判陳3年8月徒刑。本報...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認為一審未審酌陳男有以下體侵入女子口腔性侵犯行,但未審酌,因此撤銷一審判決,但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竊盜部分判刑3月,得易科9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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