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貝殼幣誘13歲少女裸聊、性交 色男犯重罪判7年6月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粘姓男子玩線上遊戲認識1名13歲國中少女,以要送「貝殼幣」引誘她視訊裸聊,卻偷截圖揚言散布逼少女繼續裸聊,還帶去汽車旅館性交,對方不堪精神壓力跟家人告知才曝光;法院認為,粘造成少女身心受折磨,也沒有達成和解,依兒少性剝削等3罪一共判他7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粘男2022年1月以要給虛擬點卡「貝殼幣」,引誘少女跟他視訊裸露胸部、下體,粘並趁機截圖,沒多久就傳照給對方恫嚇逼她繼續脫衣視訊,同年2月粘又揚言要將不雅照傳給她男友,少女害怕只好答應跟粘上汽車旅館性交。

少女不堪受害,長期壓力下最終向父親坦言才在家人陪同赴警局報案;法院審理時,粘男均坦承不諱,並有檢警查扣他手機中的裸露照片、截圖及對話紀錄可佐。

但粘男辯稱,雖然知道少女未滿18歲,但當時認為應至少16歲,不清楚她才13歲;少女則說,沒有跟粘說過自己年紀,IG上的出生年份也是她隨便亂寫的,自己穿著也曾被誤認成高中生,法院認定粘辯稱不清楚少女未滿14歲,並非全不可採。

法院審酌,粘明知少女心智未成熟,卻引誘她視訊裸聊,並在對方不知情下偷截圖,又因少女拒絕繼續視訊就傳照片揚言散布,造成她心生畏懼繼續裸聊、被帶去旅館性交。

粘男引誘少女裸聊還偷截圖,並脅迫上汽旅性交被判7年6月。示意圖/ingimage

法院認為,粘的行為讓少女身心遭受折磨,危害不輕,考量他犯後坦承,有和解意願但雙方無共識,各依引誘及以他法使少年製造、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以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7年2月及3年3月,應執行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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