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每周遭生父侵害 網友聽她訴苦揭發狼父惡行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一名單親爸和前妻生有一對雙胞胎姊妹,妹妹由爸爸獨自扶養,但女兒就讀國小期間,這名父親卻趁女兒熟睡時,潛入房間侵害得逞,女兒後來將經過告訴陳姓網友,陳男報警後才揭發狼父惡行,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計算單親爸至少指侵女兒49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刑5年。

判決指出,這名單親爸2008年時和前妻離婚,雙胞胎女兒由夫妻倆分別扶養,原本爸爸單獨養育姊姊,等到么女長到6歲後,也將么女接回一起生活。

結果這名父親卻被控從2020年1月起,會趁么女熟睡時,偷偷潛入女兒房間,拉開女兒內褲指侵得逞,等到女兒升上國中後還繼續犯行,接連趁女兒睡覺時闖入房間指侵,么女明知道父親對她猥褻,仍只能隱忍。

直到前年2月,么女認識陳姓網友,向陳男吐露遭父親侵害的經過,陳男聽聞網友的闡述,隨即通報警方,前鎮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將受侵害的少女帶去醫院檢查,確認少女的處女膜有0.5公分的陳舊性裂傷,立即將單親爸帶回偵辦。

檢警偵辦時,根據么女的說法,在她就讀國小期間,父親至少指侵6次,升上國中後直到警方接獲通報,也被父親侵害43次,1年被父親以每周1次頻率指侵,累計49罪,檢方偵結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單親爸卻辯稱是幫女兒檢查下體分泌物,他的辯護人則稱處女膜陳舊性裂傷造成原因很多,沒辦法證明是父親造成,而且女兒鑑定也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陳述內容恐與事實不符。

但法官發現,少女和姊姊感情要好,姊姊作證時曾稱「妹妹曾經告訴我,爸爸利用她深夜熟睡時,有用手指去摸下體,也有用手指插入陰道,大概跟我說過5次,情緒上都很不開心」、「而我妹妹是個很活潑的人,很少有不開心的情緒」。

法官認為,雖然少女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被害人對於遭侵害的身心反應未必相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是否曾遭受性侵害並無必然關聯性,不可因少女鑑定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就推論少女未遭性侵的事實。

高雄一名少女遭生父指侵多次,後來將經過向陳姓網友訴苦,透過外人幫忙成功揭發狼父惡...

法官最後根據姊妹兩人說法,認為單親爸女兒並沒有誣指父親的理由,綜合事證後,依據少女證詞,認定單親爸從2020年1月起至隔年2月間,以每周1次頻率指侵么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49罪,合併判刑5年。可上訴。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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