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癢?人妻手機藏偷情私密片、鹹濕對話 尪私刑海扁他提告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鄭姓男子戀上林姓男子的妻子,雖林明確告知鄭勿再騷擾,怎料,去年5月底,林男崩潰發現鄭與妻子的親密鹹濕對話、親密照片及性愛影片,怒向鄭提告精神撫慰金80萬元,但因林男嚥不下窩囊氣,去年6月夥同他人痛毆鄭男,並逼他脫衣錄影道歉,法院判鄭仍需付林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妻子結婚已有7年,無意間,林發現鄭曾多次致電妻子,甚至一次由他接起電話,盛怒下,他明確告知對方「勿再騷擾」,沒想到,鄭男並未罷手,去年5月,林從妻子手機LINE對話中,不僅發現鄭與妻子間的親密鹹濕對話,竟還有兩人自拍性愛影片,令林身心受創。

「求償金額過高!」鄭男辯稱,縱使他與林男妻子發生婚外情,林男得以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但去年6月24日,林曾夥同多人將他拘禁於KTV包廂,持凶器持續毆打、傷害他,並逼迫脫衣錄影道歉,他認為,林男已對他做出報復行為。

法官審酌,鄭男與林男妻子的交往行為,顯已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且林男提出鄭與妻子手機對話、影像等具體證據,鄭男侵害林男與妻子間的婚姻關係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男得以請求鄭男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不過,林男曾毆打、傷害、逼迫鄭男脫衣錄影道歉,法官認為,林在精神上的痛苦傷害已因此而稍獲舒緩,據悉,林男為二手車買賣員工,年收100萬元以上,反觀鄭男為鐵工,月收3萬5000元,法官參照兩人社經地位及林男所承受的痛苦及損害程度,判處林可向鄭請求精神慰撫金40萬元。

林男崩潰發現鄭與妻子的親密鹹濕對話、親密照片及性愛影片,怒向鄭提告精神撫慰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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