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書店狂偷拍正妹大腿臀部 噁男辯「我盲拍培養審美觀」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詹姓男子前年在誠品書局南西店近距離偷拍窈窕貌美女子的臀腿,被台北市政府認為成立性騷擾事件,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自己是「盲拍」攝影流派,目的是培養自己的審美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詹的行為造成女方不舒服,市府處分沒有違誤,判詹敗訴,可上訴。

被害女子2021年8月5日下午4時許,和朋友在誠品書局南西點看書,被其他顧客告知詹拿手機偷拍臀腿;詹事後在飲料店檢視照片,見女子上前詢問對質,他拒絕出示畫面還試圖逃跑,警方到場發現詹手機相簿有多張女子和朋友下半身的照片,市府認定成立性騷擾事件。

詹提告主張,他是採「盲拍」攝影技法,在不經意的狀態隨機拍攝,不是以性為目的的拍攝,他也沒有拍到女方任何隱私部位,不構成性騷擾。詹認為檢方調查也認定他沒有構成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而處分不起訴,市府處分成立性騷擾案件有違誤,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市府指出,詹在調查時自稱「物色不錯的女孩子進行拍照」、「以漂亮身材不錯的女性為主」、「主要是拍腿部」、「這是為了培養我自己的審美觀」,且照片特意集中在大腿、胸部、臀部,行為與性或性別有關,已構成性騷擾,處分沒有違誤。

示意圖/ingimage

北高行認為詹手機內的照片確實是拍攝被害女子的大腿、胸部,且根據監視器畫面,詹是在女子旁邊站立或蹲下近距離拍攝,行為確實已經構成性騷擾,市府處分沒有違誤,判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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