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協警辦案遭性侵 台東警局長陳錦坤恐連帶懲處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13歲少女協助中壢警方辦案約出網路男蟲,結果在員警監控下被男蟲載走性侵,事件隨性侵判決曝光,引發社會譁然,分局臉書也被網友出征刷整排負評,挨批「可恥」、「噁心」等語;針對少女遭遇,桃園地檢署已分「他」字案調查,而警方內部也正調查議處,懲處層級最高可能達時任中壢分局長、現任台東縣警察局長的陳錦坤。

判決指出,被害少女2020年11月受張姓男子誘惑答應性交易和騙走裸照,事後反悔拒絕,卻被對方以裸照威脅就範。她求助中壢警方,因配合員警辦案,答應張男性交易將人約出,結果在員警監控下,仍被張男載走性侵。

中壢分局雖稱事前有提醒少女不要上車,但說法引各界撻伐,立委、議員相繼砲轟,眾多網友也到中壢分局臉書粉絲團留言表達不滿,除了批評「噁心」、「可恥」等語,甚至挨批「性侵共犯」。分局臉書2天前分享警察局長吳坤旭頒發破獲強盜、詐欺、毒品等案獎金,標註「旭哥局長好棒棒」、「中壢分局真的關心您」,也被網友出征「都不覺得慚愧喔」、「真不要臉」等語,也有人標註桃園市長張善政、內政部長林右昌等人,希望政府高層整肅。

關於少女遭遇,桃園地檢署已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瀆職或涉及其他刑責,警方則由中壢分局先做內部調查,再由警局高層議處。

據悉,警方除了調查辦案員警有無疏失,也將追究當時主官的管理責任。知情人士透露,警方究責通常會連帶懲處主官,由於事情發生在2020年11月,員警若是被記大過,時任分局長、現任台東縣警察局長陳錦坤也可能被懲處,事涉警界高官,所以調查格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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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3歲少女配合警方辦案釣出網路男蟲,卻在警方監控下被載走性侵。示意圖/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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