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網友約少女文具店約會偷嘗禁果 這下慘了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施姓男子前年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2歲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多次邀約外出,先後在連鎖文具店及少女住處發生多次超友誼性行為,最後一次因少女雙親突然返家,當場被抓包,氣憤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法判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於2021年10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2歲少女,明知對方尚未成年,卻對愛情多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多次邀約外出。

因少女無法單獨外出,先後多次藉口要去連鎖文具店買東西,趁雙親在店外等候之際,與施男在店內監視器死角處,偷嚐禁果,發生多次超友誼性行為。

在2022年7月間,趁少女家長外出,兩度偷偷溜進少女家約會發生性行為,但第二次因少女雙親突然返家撞見,當場抓包,怒報警提告。

示意圖/Ingimage

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性交罪及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6月,仍可上訴。

性行為 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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