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拿戰鬥陀螺發條性侵5歲兒208次 男童:想變超級賽亞人打飛他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一名父親長期以手指、戰鬥陀螺發條性侵5歲兒子,次數高達208次,讓兒子接受諮詢時稱「我想要變成超級賽亞人把他打飛」,最高法院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讞。

父親2017年8月底開始脫掉兒子的內外褲,以手指、戰鬥陀螺發條,插入就讀幼稚園大班的5歲兒子肛門,直到兒子就讀小學二年級期間,總計性侵208次。

父親坦承每周2次褪去兒子褲子撫摸臀部,但否認犯行,供稱他從來沒有以手指或其他物品插入兒子肛門;兒子作證指出,上健康課的時候,他跟老師說爸爸會摸他的生殖器官,就是肛門跟尿尿的地方,每個禮拜至少會有2次,惹爸爸生氣的時候,爸爸會用戰鬥陀螺長長的發條戳肛門。

兒子接受諮商時也表現岀對父親強烈地憤怒與厭惡,更說「我就已經發瘋了,很想要變成超極賽亞人把他打飛」,也表現出對父親感到緊張、害怕等情緒。

一審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子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判刑9年,二審審酌父親恣意以認為的親子玩樂方式,每周2次頻率以手指或發條性侵兒子,造成難以平復身心創傷,實屬不該。

台北市一名父親長期以手指、戰鬥陀螺發條性侵5歲兒子,次數高達208次,讓兒子接受...

二審指出父親犯案後飾詞狡辯,未能正視己身偏差,但念及父親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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