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就可以封殺妳」 保全約少女強拍裸照還性侵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攝影師一句話就可以封殺模特兒在圈子內的發展」,姚姓男保全去年6月間誘使憧憬成為網紅的少女,約在摩鐵內拍攝裸照,再上傳收費社群牟利,還以調整拍照姿勢為由性侵得逞,少女不甘受害報警,發現另少女也受害。法官認他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等3罪,應執行8年。

檢警調查,姚男去年6月間經由IG、臉書社群軟體,認識兩名未滿18歲的少女,利用兩少女有明星夢,陸續邀約兩少女拍攝大尺度照片。姚男以互惠拍攝為由,去年6月22日晚間8時邀約少女前往台南中西區一摩鐵房間內拍攝。

但因少女拒絕拍攝裸露胸部及下體照片,他為達拍攝目的,恫嚇「攝影師一句話就可以封殺模特兒在圈子內的發展」、「妳這樣的模特兒,沒有攝影師願意幫妳拍,只有我可以幫妳,以後也只能找我幫妳拍」等語。

而少女因嚮往從事模特兒工作,且不熟悉業界的拍攝規則,雖心生畏懼,仍依其指示擺出引誘姿勢,並裸露其胸部、下體,任由姚男拍攝。姚男更以調整拍照姿勢時,違反其意願,強行以手指插入下體。

少女不甘受害,報警處理,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姚男台南住處搜索時,查扣相關影像等證物,進而查出同年6月26日20時22分,他也以相同手法邀約另名少女到北區摩鐵房間內拍攝,並與女方達成拍攝露點照片報酬為7千元,後續獲利則由2人均分,引誘女方同意被拍攝。

姚男坦承犯行,與兩少女證述情節相符,且雙方相關通訊軟體對話截圖、姚男申辦付費型社群軟體翻拍照片等證據佐證,認事證明確。

台南地院審酌,姚男以脅迫方式使少女,及意圖營利引誘使另少女被拍攝性影像行為,戕害兩少女身心健康,危害其未來人格健全發展外,還以手指侵插入生殖器方式為強制性交行為,侵害其性自主權,甚有可責。

台南地院認姚男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意圖營利...

法官認他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7年2月,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處3年2月,又犯意圖營利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處3年2月,應執行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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