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科員涉毒缺席考績會 調查期領半薪?社會局:還是可免職

聯合報 記者洪子凱/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一名劉姓女科員,涉嫌與男友合作販賣二級毒品大麻,甚至在市府大樓內公然交易,北市府今天下午2點舉行考績會,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該女平常工作、出勤狀況平和,得知此次非常震驚遺憾,今天也應通知劉女到場陳述、申辯,但尚未到場,若在限定時間未到場,恐面臨停職處分。

姚淑文表示,未到場若考績會決議將劉女停職,調查期間領半薪,若7天仍未說明,依法還是可以免職。

姚淑文表示,對於整件事情發生感到非常遺憾、訝異,該同仁到職不到兩年,從出勤或工作表現上來說,都在平均範圍內,與局內其他人也都有一定的互動,但該同仁也有自己個人生活,他也不是很了解,昨天事情發生剛好在另一個記者會,並不知情,直到檢調到辦公室後,透過同仁轉知才知情。

至於劉女被拍到上班時間疑似擅離工作崗位,於市府大門口交易毒品,姚淑文表示,目前偵查不公開,沒有權利也沒辦法看到跟揭露相關事情,但工作上同仁都有「放風時間」去買便當、飲料,無法時時刻刻監督同仁離開辦公室後去哪裡,該同仁是不是藉此擅離職守,也會納入到整個考績委員會評估範圍。

姚淑文表示,蔣萬安對此也感到很遺憾,早上也一起開會了解後續行政處理機制,也尊重考績委員在一定合法合理範圍內,所做任何一個考績決策,目前考績委員也正處理。不過劉女今早未到市府上班,是否會出席考績會,目前已將資訊送達,當事人是否現身,是當事人的決定權,予以尊重。

姚淑文說,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所有程序都應尊重當事人,當事人有到場陳訴權利,如果當事人沒辦法到場說明,考績委員可能做出停職處分。若當事人今天一定時間內有到場說明,考績委員也會根據陳訴意見,做出對應處置,最重有可能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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