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涉犯殺嬰棄屍案…法官認罪嫌重大卻裁定交保 原因曝光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翁姓女子被控涉犯生母殺嬰罪等罪嫌,台南地院法官雖認為她涉案罪嫌重大,但考量她甫生產後未滿2月,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今晚7點多裁定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法官裁定指出,翁女涉犯生母殺婴、遺棄屍體犯行、有羈押聲請書證據清單所證據可佐,足認涉犯刑法第274生母殺嬰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項前段、刑法第247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遗棄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之家庭暴力罪等罪嫌疑重大。

法官考量她甫生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聲請人所為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聲請,於法未合應,都予駁回,併准予她具保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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