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公布10大外逃通緝犯 下令立即廢止中華民國護照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最高檢察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高檢察署今天公布10大通緝要犯名單,要求相關檢察署即刻發函廢止註銷外逃人犯的中華民國護照;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審判中逃亡,最高檢也請朱國榮所犯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的蒞庭檢察官,促請法官函請外交部廢止並註銷朱的護照。

最高檢今天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會議,邀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刑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共同研商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

檢察總長邢泰釗說,司法機關耗費很多人力、物力查緝重大刑事犯罪,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里路上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需要集思廣益。

邢泰釗表示,為落實刑罰執行,判決確定符合「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時,即應發函廢止註銷人犯護照,使其無法逍遙海外。

最高檢表示,「時」指的是時程即有罪判決確定;「刑」指的是刑度,經宣告有期徒刑逾6月或更重之刑且未為緩刑宣告;「案」是指重大案件,凡符合檢察機關辦理重大刑事案件注意事項之罪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均是;「逃」指的是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且經通緝並外逃者。

最高檢依審查標準今天公布首波10大外逃要犯名單,名單包括:

一、「楊振昌」。楊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他運輸第一級海洛因純質淨重2066.12 公克,後來出境至柬埔寨。

二、「許教華」。許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淨重3512.5公克,純質淨重 3011.27公克,後來出境至香港。

三、「鄭文源」。鄭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確定,設局詐賭擄人勒贖300萬元,後來出境至澳門。

四、「陳建佑」。陳判處有期徒刑23年2月確定,犯竊盜、搶奪及持刀強盜案, 他專挑女子下手,使被害女子受傷,被害人9人,行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來出境至中國大陸。

五、「王欣逸」。王判處有期徒刑17年3月確定,他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王出境至上海。

六、「林政豪」。林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林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後來出境至上海。

七、「陳金龍」。陳判處有期徒刑14年8確定,判決沒收犯罪所得為6億5498萬8142 元,後來出境至寮國。

八、「林和男」。林判處有期徒刑22年確定,林是前台中縣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聯繫會顧問,他與市民代表會主席共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案,判決沒收犯罪所得579萬元確定,林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逃往香港。

九、「鍾毅錦」。鍾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他犯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集團則詐得逾數千萬元,共有13人被害,鍾後來出境至吉隆坡。

十、「蔡明炎」。蔡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確定,專對中國大陸民眾實施跨境電信詐欺案,不法所得高達人民幣274萬4400元,蔡後出境至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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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高檢今天公布十大通緝要犯。圖/最高檢提供

護照 邢泰釗 通緝 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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