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 「乾妹」疑串證目擊者!警方搜索全被駁回 新北地院回應了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黃子騰/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某國中3年級15歲男學生上月25日在學校遭割喉身亡,民眾送花哀悼。圖/聯合...

新北市某國中三年級15歲男學生上月25日中午在校內遭同校學生持刀刺傷頸部、胸部,送醫急救2天後仍傷重不治,新北地院裁定行兇的國三男生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涉嫌教唆的同班「乾妹」責付由家長帶回。有周刋報導,警方發現涉案「乾妹」案發後手機雖被沒收,用新手機聯繫血案目擊者串證,要他們後續配合於調查時如何應答,警方接獲舉報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申請「同行書」、搜索票,要「乾妹」說明、保全證據,都被打回票,周刋砲轟法官「擺爛無作為」,對此,新北地院今天回應「涉及法官就個案審理之決定 依審判獨立精神,本院予以尊重並不予評論。」。

新北市某國中3年級15歲男學生上月25日在學校遭割喉身亡,引起這件校園喋血殺人事件的女學生於案發後則被網友們肉搜,新北地院上月28日發出聲明指出,在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呼籲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周刊日前報導指出,「乾妹」用新手機聯繫命案目擊同學,「公然透過通訊軟體下指導棋,要求眾人將來面對調查要如何應答。」、「由於形同串證,加上有無辜少年枉死,引起各界矚目。」並稱警方收到祕密證人提供的對話截圖後,為防勾串及相關證據遭毀,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向新北院少年法庭申請核發「同行書」,也就是拘提概念,要求乾妹到案說明,但遭少年法庭駁回。

新地院表示,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少年法庭本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為證據保全、搜索扣押等事項,法院少年法庭於受理本案後均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又依同法第36條之1之相關規定,少年法庭亦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惟依同法第34條規定,少年事件之調查不公開,法院礙難就此案調查事項及進度為說明。針對周刋新聞所指法院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新北地院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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