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報告遭疑造假 行政院:與運安會報告相同

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普悠瑪事故五周年,台北文明人權協會及普悠瑪事故協會,直指行政院調查報告中的車輛臨界速度、翻車時間及事故車輛時速皆說謊串證。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回應,關於普悠瑪事故翻車時間的認定,行政院調查報告與運安會補強報告概為一致,絕無造假。

林子倫指出,行政院調查報告所蒐集相關紀錄器係以事發車輛TCMS為校時標準,翻車時間為四時四十九分廿七秒。且普悠瑪事故案發後宜蘭地檢署即於現場查扣包含行車紀錄器等證物,直至今年四月才歸還交通部台鐵局,相關內容絕無造假可能。

林子倫表示,外界質疑列車臨界速度認定,行政院報告是以分析新馬彎道曲線之傾覆臨界速度範圍(一三○點五至一三五點三km/h),證明車速已超過傾覆臨界速度,依運安會推論,列車第八車車廂中心開始傾覆點於八九K+二二三至八九K+二二四間,依國際公式計算臨界速度一三六點○至一三六點八km/h,當時列車時速一四一公里已超過傾覆臨界速度,告皆依事實根據經專業評估後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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