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呼麻帶流行 境外犯罪難罰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

去年六月泰國宣布大麻合法化,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大麻移出毒品管制清單的國家。雖然國內近年大麻合法化的聲浪漸增,但法務部從未試圖對大麻鬆綁,以往必須遠赴荷蘭才能嘗試,如今到泰國就能嘗鮮,加上有網紅、遊客不斷上傳體驗呼麻影片,讓年輕人趨之若鶩,也讓醫界憂心傷害逐漸擴大。

網路上一段又一段由網紅、素人拍攝的泰國大麻體驗影片中,不僅提供手把手教學,告訴觀眾如何在泰國買到大麻;到手後再透過各種器具絞碎大麻,以菸斗或包成捲菸的方式直接吸食;更有各式各樣的大麻食品,例如大麻蛋糕、大麻軟糖、大麻壽司,甚至有餐廳推出整桌的大麻料理。

另一派拍攝者著重分享吸食大麻後的感覺和身體反應,不斷強調呼麻有多嗨,以及種種無厘頭、爆笑等反應。在這些影片包裝下,大麻成了新鮮、有趣,走在時代流行前的新潮玩意,讓人對大麻對身體的危害渾然不覺。

一名毒品專責主任檢察官指出,無論在荷蘭或泰國購買、吸食大麻,都屬於境外犯罪,依照刑法第七條規定,國人在境外犯下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台灣司法單位才擁有審判權,但犯罪地法律不罰者除外,第五條也規定境外施用與持有毒品不適用刑法追訴;意思就是,如果國人在境外犯下吸食毒品這類的輕罪,台灣司法單位並不能處罰,才讓這些有意嘗鮮的國人如此躍躍欲試。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一條,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即便如此,行政院長陳建仁在今年六月的全國第八波「安居緝毒專案」中,仍指示將壓制大麻濫用及新興毒品為近年緝毒重點,表示年輕族群易受大麻和新興毒品引誘,因此必須加以強力打擊,溯源斷根。

此外,台高檢今年三月在「毒品情勢分析及警示發布」記者會中,指出吸食大麻者有著白領階級多、黑數大而不易查緝的特性。

當時台灣成癮學會理事李俊宏醫師就提醒,坊間常有著大麻是天然植物,成分較不傷身的謬誤,事實上長期接觸大麻,會導致記憶、空間感、智能靈活度及學習能力的缺損,簡單來說,就是造成智商下降而變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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