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申訴難/性騷最常發生在馬路 提申訴者可能不到10分之1

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統計,近5年依性騷擾防治法申訴並經調查成立的3913案當中,發生地點前三名是馬路(21.8%)、科技設備、大眾運輸工具,夜店最少;兩造關係以陌生人(69.58%)為大宗,趁機親吻或亂摸身體是最常見騷擾行為。學者直言黑數很大,應嚴肅正視被習以為常的騷擾,重新學習尊重身體界線的語言和行為,每個人事先練習大聲喝止等回應策略,可望逐漸減少性騷擾發生。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至2021年性騷擾申訴調查「成立」的3913個案件當中,最常發生騷擾的地點是馬路,5年累計854件,其次為科技設備791件,大眾運輸620件,私人住所396件,百貨賣場271件、休閒娛樂場所130件。再者是餐廳、辦公場所、校園各99、88、85件,公廁和公園各63、60件,醫療院所52件、計程車42件,飯店旅館35件、補習班26件、宗教場所17件,最低的是夜店3件。不屬上述地點的「其他」則有281件。

兩造關係以陌生人2723件(69.58%)最多,其次為朋友、其他、網友、客戶、同事、鄰居、(前)配偶或男女朋友、師生關係、同學、追求關係、上司下屬關係、親屬、醫病關係、信徒關係。行為樣態最多為趁機親吻摟抱或摸胸臀等隱私部位1659件(42.39%),其次為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姿態、毛手毛腳或掀裙子、偷窺或偷拍、尾隨跟蹤等不受歡迎追求、暴露隱私處、其他。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雖然衛福部沒有做過「性騷擾盛行率普查」,但申訴案件量一定是低估的,很有可能連真實案件數量的10分之一都不到。《性騷擾防治法》是為了處理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一般性騷擾案件,這也包括機會性騷擾,例如親屬關係、醫病關係、信徒關係,這是趁醫療行為或其他監督照顧之便去騷擾,也有權勢不對等成分。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陳美華表示,性騷擾的申訴黑數很大,原因很多。首先是一般人根本不了解性騷擾防治法,也不知道可依法申訴。再者是「大部分加害者都是陌生人」這個大難題,偷摸一把、偷看一眼,人就跑了,這種情況要報警也很難。既沒證據,也無法描述那個人的特徵,被害人通常只能自認倒霉。

以大眾運輸為例,陳美華表示,公車上太多女學生被騷擾,社會大眾發展出一些有效的身體策略,例如,被偷摸時大聲喝止、引人側目,讓對方感受輿論壓力,有些公車司機也很警覺,遇到這種狀況就直接把車開到警察局。

陳美華讀過女性撰文分享自己在公園陪小孩玩時,被陌生阿伯評論「褲子很短、腿很白、很美」,女性立即出言制止,阿伯還要講第二次,她就更大聲直言「你這是性遭擾!請不要再說了!」,讓公園週遭民眾都聽到、轉頭來看,阿伯就悻悻然地走了。

衛福部統計,近5年依性騷擾防治法申訴並經調查成立的3913案當中,最常發生騷擾的...
近五年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調查成立案件行為樣態統計。 資料來源/衛福部 整理製表...
近五年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調查成立案件發生地點統計。 資料來源/衛福部 整理製表...
近五年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調查成立案件兩造關係統計。 資料來源/衛福部 整理製表...

「這種身體策略是需要練習的。」陳美華提醒,大部分的人很缺乏「當下喝止」的訓練,事情發生時就會反應不過來。不論男性或女性,都有可能面對到自己不能接受的突然觸碰或言語冒犯,應該事先要訓練自己去回應,才不會落入默許。呼籲社會大眾應學習尊重每個人的身體界線,不只是觸碰,也包括言語和態度,像是「不要動不動就去評論人的身材樣貌」,這點特別容易被忽略,其實這也是很不尊重人,也很沒有禮貌的行為。

性騷擾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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