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女院長誕生!總統特任「江國慶國賠案庭長」高孟焄接掌最高法院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今退職,任期3年2個月,蔡英文總統今特任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院長,成為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院長,明日生效,並舉行交接典禮。

高孟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結業,現年64歲,曾任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庭長、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2000年8月29日派任最高法院法官,2015年9月2日起兼任庭長,如今是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長,也是民事大法庭成員之一。

空軍上兵江國慶被槍決冤死,家屬獲軍方國賠1.03億餘元,國防部轉向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提告求償,高孟焄是第三審審判長,合議庭認定確有違法取供情事,判陳肇敏等5名前軍官賠償5957萬餘元確定。

中華航空2002年澎湖空難中罹難的前立委游日正,1993年被同選區落選人張貴木指控賄選,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孟焄當時是桃園地方法院承審案件合議庭的審判長,一審判決游日正當選無效。

高孟焄當時面對外界批評法官援引憲法及舊法不當,出面回應填補法律漏洞是法官的職責,並非「法官造法」,選罷法有所不足時,類推適用選罷法中「當選無效之訴」的規定,使憲法揭示選舉公正的精神得以維護。

高孟焄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曾承審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件;RCA53年前來台設廠,讓員工喝受汙染的地下水,廠房空氣、工作中所接觸的溶劑有劇毒,上百名員工罹癌、死去,最高法院2018年判262人獲賠5.1億元確定,高孟焄組成的合議庭去年3月再判24人獲賠5470萬元確定。

最高法院民事庭長高孟熹。記者林孟潔/攝影

再者,有222人在更一審未獲賠,合議庭也廢棄發回更審,引司法院釋字第372、689、785號解釋理由書,認為身體權、健康權受憲法保障,心神安寧或情緒等影響心理健康等因素,應納入健康權保護範圍,包括因毒物入侵而恐懼罹病,是一般人正常合理懷疑或心理反應,此種長期負面情緒,已構成健康權受損,並不限於「疾病」或有具有治療必要性,這份判決中對健康權的闡述,影響未來勞工傷害案件大。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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