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權益再加一 立法院三讀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小孩

聯合報 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我國2019年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雖開放同性婚姻,卻未開放同性婚姻家庭之收養權。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開放同性家庭收養小孩的權利。

依照三讀修正後條文,明定關係雙方當事人「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

民進黨立委范雲登記發言,表示要特別感謝一路上,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權益家庭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不斷地進行社會對話及遊說。這是她擔任立委後非常重視的法案,從完成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後,相隔將近一年後,在上周協商完成,今天三讀通過。

范雲表示,特別感謝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大力協助,民進黨立委黃世杰任召委的排審,也要謝謝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非常的支持,還有最重要的是民進黨立委團結力挺,跟跨黨派委員的支持。明(17)天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三讀通過的四週年。「很高興,我們在跨國同婚許可後,台灣國會今天三讀通過同志收養,我們終於在法律上,把同志家長還給他們的孩子了!這不僅是兒童權益的保障,也是符合這些家庭子女的最佳利益。」

范雲表示,未來在台灣,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一樣,可以結婚;也和異性家長一樣,可以一起領養小孩。未來,不分性別、不分性傾向的配偶們、家長們,都可以獲得法律完整的保障,平等成家、親權成雙。

立法會今(16)上午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部分條...
立法院今(16)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開...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說,這幾年看到很多國際友人來到台灣,表達對台灣的支持有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台灣在民主自由,尤其是重視人權做了很多努力,台灣是第一也是唯一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6年前大法官做出釋字748號解釋,2019年前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今年1月19日開放登記跨國同性婚姻,今在立法院還要再拼上一塊拼圖,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權利,保障跨越血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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