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爽女友提「婚前3大契約」 眾人看了反而直言:有道理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女友提出三大婚前契約,讓他覺得很羞辱人,而且占盡便宜。示意圖/ingimage

結婚是人生大事,不僅要考慮兩人的感情是否穩固,雙方家長也會在彼此婚姻中扮演重要角色,一名網友就分享他女友提出婚前三大契約,讓他覺得被羞辱,但其他網友看了卻認為契約有其道理。

原PO在Dcard以「女友要我跟她簽婚前契約」為題分享,他今年28歲,薪水八十幾萬,女友四十萬出頭,在交往期間他常常請客,房子租金也沒跟女友收,他最近問女友有沒有結婚的意願,女友回覆說需考慮一下,因為她今年25歲而已,不想那麼早結婚。

原PO接著說,女友過了三天後拿了一個契約草稿給他,內容有三點,首先是生小孩的話,原PO要讓女友住高級月子中心,一個月五十萬的等級,而且小孩要跟她姓。第二是原PO不用買房,因為她爸媽幫她買了一間房子,但要跟她爸媽住同一條街,而且因為她買房了,所以原PO要負責生活費用,大概是吃飯和水電與網路費,其他衣服、娛樂、化妝品等,女友會自己負責。

最後一點則是夫妻財產分開制,因為女友的爸媽給了她不少股票,每年股利所得就超過原PO薪水了,原PO也說他終於知道為何女友賺那麼少,卻還敢花錢了。但基於以上三點,讓原PO覺得很羞辱人,而且占盡便宜。

網友紛紛留言,「今天反過來說小孩跟你姓,她住你買的房子付生活費,你財產比較多所以夫妻財產分開,你覺得羞辱人嗎?你有占她便宜嗎?如果雙方價值觀一開始就有衝突,不要等結完婚再來討論」、「到底為啥一定要跟男方姓我是真的不懂?跟女方姓就被佔便宜?你是父權遺毒嗎?很多夫妻現在會簽婚前契約,我認為這沒啥,也沒羞辱你啊,那本來也就不是你的財產,你們到時候如果鬧離婚,財產也分的乾淨沒什麽好吵的」、「她先講表示她也算尊重你,更何況,這只是在刻板印象下的男女對換罷了,不能接受就分開吧,找個自己能接受的,祝福你們」、「看來是女生家境比男生好的多,所以要求男生入贅,可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找一個一般家庭的結婚,說到底你高攀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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