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廣告寫假的?她面試到場才知「沒缺人」 雇主最慘下場曝光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抱怨,她看準某公司刊登的內容才去面試,結果面談後才發現未來要上班的地點...

不少求職者都會透過徵才網站爭取面試機會,然而近日一名女網友抱怨,她看準某公司刊登的內容才去面試,結果面談後才發現未來要上班的地點,根本就跟網站寫得不一樣,覺得很浪費時間,不禁直呼:「現在的面試公司可以誠實點嗎?」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她最近正在面試新工作,但是連續面了兩家公司,都有刊登不實資訊的狀況,「A店刊登徵才資訊,但實際去面試,對方又回覆A店不缺人,實際上是B店缺人,需要到B店去上班,然而B店又離家裡較遠,交通上就需要半小時以上,簡直是浪費時間來面試欸!」

貼文曝光後,引發苦主共鳴,「很久以前去某連鎖壽司店面試,明明去面A店,對方卻跟我說去B店做,這裡滿了,然後薪水也不是網上的薪資,低好幾千」、「最近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是去面試才說刊登的薪水已含加班費,不是底薪,這個也是浪費人家時間」、「六~七年前面A職缺,結果公司說A沒缺,問B職缺要不要。最好笑的是,之後去上再教育學分課,遇到該公司的員工,問了才知道對方當初面試C職缺,結果一樣在面試時被告知C沒缺」。

事實上,根據《360d才庫事業群》人資揭露,雇主須注意,實際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與徵才廣告中的內容不同,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第65條第1項。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在招募、雇傭員工時不可以做不實廣告或揭示。若招募廣告的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可能遭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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