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雷雨來襲 戶外見閃電先數30秒?醫揭「防雷擊」保命要招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氣象署針對北台灣發布大雷雨示警,並發布豪雨特報,各地傳出災情,大雷雨來襲,民眾紛紛走避,但正在從事戶外活動的民眾,卻可能有被閃電擊中的危險。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前主任、開業醫師高偉峰說,民眾須謹記30-30準則,避免閃電擊傷。

高偉峰表示,今天聽到戶外閃電雷聲大作,不免想到提醒戶外活動的夥伴們,應慎防閃電擊傷。根據研究,人一生被閃電擊中的機率約6萬分之一,全世界每年約有24萬件被閃電擊中,與氣候相關死亡案例,閃電擊傷僅次於水災,為第二常見原因。

高偉峰說,閃電擊傷致死率約10~30%,存活者約80%有長期傷害。通常愈靠近赤道,海拔高度高,閃電密度(density of lightening strike)就愈高。一般而言,有雲在上面的山頂,山上的稜線,獨立的一棵樹旁或樹下,水中或岸邊,都是被閃電擊傷的高危險地方。

而預防甚於治療,民眾須謹記30-30準則,避免閃電擊傷。第一個30是指當看到閃電時,數30秒,如在30秒內聽到雷聲,表示閃電在可能威脅生命的附近,需立即躲避到安全的地方

第二個30是指聽到最後一聲雷聲,30分鐘沒再有雷聲後,才能進行戶外活動,才安全。

氣象署針對北台灣發布大雷雨示警,並發布豪雨特報,各地傳出災情,大雷雨來襲,民眾紛...

高偉峰說,在山野活動的民眾,遇到閃電時應盡快躲到車內、山屋內、深的洞穴中、濃密的樹林內、深的山溝中等相對安全之處。但須注意現在很夯的露營帳篷,一般並不足以保護避免閃電擊傷,而在水中或沙灘活動的民眾,應盡快上岸,並遠離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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