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開唱樂團彩排 民眾路過門口拿手機看時間竟遭制止

聯合報 記者王勇超/高雄即時報導

第15屆大港開唱本今、明兩天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舉辦,但昨日有民眾在樂團排練時,剛好散步路過舞台管制區門口,僅從口袋拿出手機要看時間,就被工作人員要求配合禁止攝影錄音,讓他覺得被當成盜錄犯對待。律師說,演唱會「入口外」並非管制範圍或私人空間,工作人員可適度勸導,但不宜禁止民眾拍照或錄影。主辦單位說,之後勸導時會更注意與民眾的互動。

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昨天在駁二藝術特區散步,路過大港開唱管制區域門口,卻有工作人員上前要求配合禁止錄音,當時他所在的位置並非管制區域,屬於高雄市民可以自由活動的範圍,僅從口袋拿出手機要看時間,「立刻被工作人員再二再三再四提醒禁止拍照,讓我都想報警舉報強制罪了」。

該網友說,大港開唱是開放式場地,「要想巨蛋密閉式的管制,根本是做不到的情況」,他只是飯後散步路過,卻遇到這種把所有人都當盜錄犯的對待,讓他覺得「受到了歧視,被侵犯自由」。

網友強調,他感受雖然不悅,但也不想擴大爭端,上網貼文只是想問網友,大港開唱排練時,在管制區域門口,依舊要求路過民眾配合其禁止攝影錄音,「此限制範圍是否合理?」

大港開唱媒體聯絡人呂岱芸說,昨天下午有樂團在彩排,該樂團希望排練時不要被錄影、錄音、拍照,所以在該時間點,有安排3位女性工作人員在舞台的門口,把樂團的需求委婉向有在拍攝的觀眾說明,且工作人員僅在舞台門口勸導,未禁止民眾在其他區域拿手機。

呂岱芸表示,會派工作人員柔性勸導拍攝的民眾,除了是樂團要求,也因為現場所有演出的畫面,都屬於大港開唱的版權,很抱歉讓這位網友有這樣的感覺,之後勸導時會更加注意與民眾的互動。

律師楊岡儒說,在演唱會入口外,被工作人員要求禁止攝影錄音,限制範圍並不合理,演唱會「入口外」並非管制範圍或私人空間,現場工作人員基於維持秩序,可以適度勸導,但不宜禁止民眾拍照或錄影,如果工作人員有過度制止情況,例如伸手奪取民眾手機,即可能涉嫌刑法強制罪。

楊岡儒指出,演唱會或表演現場,需審視契約條款是否設有禁止攝影錄音等,如觀眾違反約定,建議工作人員先勸導或阻止。

楊岡儒表示,依照著作權法規定,無論演唱會或表演,涉及音樂、影音(視聽)著作或表演活動,受到著作權保障,因此除非另有約定允許攝影或錄音並開放著作權外,若任意攝影錄音並張貼於臉書、IG或傳播在網路媒體時,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大港開唱今、明兩天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舉辦,許多樂迷來朝聖。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雄市警局鹽埕分局與保三總隊帶著緝毒犬,在大港開唱的場地內巡邏。記者王勇超/攝影
樂迷今天上午在大港開唱的舞台前排起長龍。記者王勇超/攝影
大港開唱今、明兩天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舉辦,許多樂迷來朝聖。記者王勇超/攝影
大港開唱今、明兩天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舉辦,許多樂迷來朝聖。記者王勇超/攝影
樂迷排隊準備進入大港開唱舞台。記者王勇超/攝影
警方在大港開唱舞台入口前布置安檢措施。記者王勇超/攝影
樂迷今天上午在大港開唱的舞台前排起長龍。記者王勇超/攝影

大港開唱 樂團 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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