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諮商4類病人納健保 醫提醒:須確保品質、量能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權利的專法,但因預立醫療諮商費用動輒數千,立法至今預立醫療決定簽署率不及1%,衛福部健保署預計將65歲以上重大傷病者、輕度失智住院病人、公告難治疾病、居家整合照護計畫服務對象諮商費納入給付。第一線醫師表示,除了讓更多民眾可接觸諮商,確保服務品質也是一大重點。

台北慈濟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師常佑康說,政府以獎勵計畫及醫院評鑑等方式鼓勵預立醫療諮商,卻造成部分醫院出現衝量亂象,有醫院一年完成簽署逾2000份預立醫療決定書,甚至傳出團體諮商時家屬並未到場,而是由共同諮商的病人互為見證人,家屬不了解病人意願及價值觀,反而會導致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時遭遇阻礙,自己就曾遇過與家屬溝通8個月才點頭的情況。

常佑康建議,政府鼓勵預立醫療諮商件數的同時,應建立機制確保諮商品質,才不會讓預立醫療決定偏離初衷;另,目前預立醫療諮商門診量能有限,政府可藉由提升點值回饋,讓醫院有誘因安排醫師開設預立醫療諮商門診,加大服務量能。

「印製諮商手冊也是提升諮商品質的作法。」常佑康表示,民眾聽完40分鐘至1小時的預立醫療諮商,對內容未必完全理解,北慈作法是印製約30頁的手側讓民眾攜回研讀,藉此提升諮商品質,不過印製手冊需要成本,建議可由政府出面統一印製提供。

曾有專家點出,民眾為了自立救濟,轉以斷食善終方式協助自身或家人脫離維生醫療。常佑康表示,預立醫療決定內容包括拒絕人工營養等維生醫療,但這並不表示斷食善終,病人仍可以自然進食方式接受餵食,不過有意願在臨終時接受斷食善終,可藉由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表明意願作為宣示,並與家人形成共識,在生命末期尊重病人意願,以舒適為主要考量。

台北慈濟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師常佑康,除了讓更多民眾可接觸諮商,確保服務品質也...

「美國內華達州針對失智患者,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中增加拒絕經口進食選項。」常佑康指出,失智症病人狀況特殊,表達能力、判斷力退化至無法拒絕餵食,必須在仍有控制力的時候預作決定,若台灣能藉由修法在病主法中,針對失智症患者增加拒絕餵食的選項,患者末期退化至無法飲食,家屬就可不必再強行餵食,不會存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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