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一周年 家長評「不合格」 賴清德健康台灣難實現

聯合報 記者鄒尚謙/台北即時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將滿一周年,台灣拒菸聯盟今盤點7大修法重點項目上路後的實施狀況,認為4項不及格、3項待加強。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新法甫上路時,校園內的加熱菸、電子菸使用確實有改善,但統計到去年底,仍有超過1800件的相關檢舉案件。政府應加強主動稽查臉書社團的團購、販售行為。

「台灣拒菸聯盟」170個團體組成,今舉行記者會共同呼籲,「菸商不要帶風向,政府要硬起來,台灣菸害防制才能真正落實。」並盤點菸害防制法新修上路一年後,7大重點作為,「全面禁止電子煙」、「未滿20歲禁止吸菸」、「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50%」3項待加強;「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增訂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加重罰則」4項則不及格。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推估超過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超過1.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加熱菸。而近來家長檢舉,加熱菸商在還未通過上市審查前,就大肆於3天內接連舉辦24場說明會,對便利商店工讀生行銷廣告加熱菸。

王瀚陽說,菸害防制法規定,台灣目前未核准任何的加熱菸,菸商儘管藉由示範教學、說明會等名義,只要是對菸商以外之超商店長、店員或工讀生等特定或不特定人,宣傳未經核准的加熱菸,就是違反第15條所定禁止促銷或廣告之方式。針對菸商的惡性違規,呼籲政府依法每場處以5千萬元罰款。

林清麗表示,去年新法剛上路時,校園內的加熱菸、電子菸使用情形確實有所改善,但112年民眾透過董氏基金會檢舉的網路違法行銷電子煙、加熱菸的案件超過1800件。

根據國健署資料,違法案件超過7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賣等平台。林清麗指出,臉書「私密社團」其實一直在團購、販售加熱菸,一周可以檢舉幾十件案件,請政府站在維護年輕人健康的立場,除加強稽查取締外,亦應對於違法使用者追溯其供應源頭。且台灣菸盒警示圖太小又無素面包裝,從外和顏色輕易就可以聯想到特定品牌,落後國際的菸害防制政策。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副理事長焦惠芳說,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的COP10文件內容「限制使用未成年人喜歡的香味和禁止添加藥理活性物質」,政府去年3月預告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味道的添加物,法條未保留其他味道添加物的可能,連政府公布最常被添加的10種口味都沒全禁,明顯規範不足。

「從學校廁所經過都會聞到加熱菸味。」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總會長蕭雯謙表示,對於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的立法給予肯定,但事實上,電子煙、加熱菸這些新型菸品確實已在校園流傳,卻不見政府對於未滿20歲禁止吸菸有什麼積極作為。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今年3月初知名藝人薔薔邀請父親去信義區6間夜店,並給予評分,他第一反應是夜店如果能禁止抽菸會更好。但依法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

張文昌說,新法上路一年了,所有酒吧、夜店根本都沒禁菸。此外,近年崛起的水菸館多與餐廳、酒吧結合,訴求時尚、社交、口味眾多,也都未禁菸,請政府務必加強稽查取締,給年輕人一個無菸的酒吧、夜店。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則說,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2024年發表的國際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報告指出,全球已實施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國家共有138國,台灣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佔比從35%增加至50%,換言之,台灣歷經16年的努力,從全球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與越南、埃及、黎巴嫩、伊朗等32個國家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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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郭斐然醫師指出,加熱菸是有害的,但菸草公司最常利用「減害」方式行銷,政府使用「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一詞,即是一例,呼籲改為較為中性的「加熱菸上市審查」,比照美國。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禁菸 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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