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性平三法」將上路 勵馨呼籲用專業陪伴減少系統性傷害

攝影中心 記者邱德祥/即時報導

在2023年MeToo運動風潮後,政府開始重視「性騷擾防治」,並著手《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修正案」,並於2023年7月三讀通過,自2024年3月8日全面施行。在新版「性平三法」全面上路前夕,勵馨基金會特別舉辦記者會,並邀請立法委員范雲及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出席。

會中除盤點性平三法不足之處外,也提出政策解方,希望能降低受害者在求助路上遭受服務資源不足、缺乏正向支持、及系統人員未性別友善等原因造成的系統性傷害。勵馨基金會也由長年服務性騷擾、性創傷受害者的經驗中,歸結出調查過程及社工服務上,降低性騷樂擾受害者「系統性傷害」的三大重點,包含:一、調查過程應具備「創傷知情」的環境;二、應有「以受害者主體」的社工服務;三、行為人措施應引入修復與輔導觀點。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修法後《性騷擾防治法》仍以「違反意願」作為性騷主要定義,容易讓受害者受到「為什麼不明確拒絕」的質疑,尤其「權勢性騷」的受害者,在權力不對等下,受害者往往難以開口拒絕。因此勵馨建議以「未經同意」取代「違反意願」,強調當事人主體性,並讓性騷擾的問題回歸到行為人,此外,性平三法中的申訴時效有多種規定,雖然是為了回應不同情境需求,但過於複雜的時效規定,恐怕容易混淆,反而對受害者與實務工作造成困擾,建議可行簡化。

政策方面,「性騷擾受害者支持系統」亟待完善,王玥好以「職場性騷擾」為例說明,目前職場性騷擾受害者服務,僅有規範500人以上雇主,須至少提供兩次心理諮商,其餘皆為依受害者意願,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然而,相關服務資源網絡是否建置完善、相關預算是否到位,卻並未被關注,社工服務多仰賴社福機構自行籌募。

在新版「性平三法」全面上路前夕,勵馨基金會特別舉辦記者會,立法委員范雲(右起)、...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右)指出,修法後《性騷擾防治法》仍以「違反意願」作為性騷...
在新版「性平三法」全面上路前夕,勵馨基金會特別舉辦記者會,並邀請立法委員范雲(右...

修法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應建置「性騷擾案件調查專業人才庫」,讓雇主可以在其中尋找合適的外部調查委員,建議應擴大培訓,設立具體的規範與門檻,定期檢視專業人才資格,並訂定汰換不適任者的機制,才能真正完備與落實設立人才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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