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生育年齡往後延1.32歲 高危險孕婦診斷有補助

聯合報 記者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由於高齡孕婦發生不孕、流產、早產機率較高,國民健康署補助高危險群孕媽咪們產前遺傳...

國人晚婚遲育現象日趨普遍,媽媽生第一台的平均年齡較10年前延後1.32歲,變成平均31.43歲。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提醒,把握生育黃黃金期(女性25-35歲、男性40歲前)才是對媽媽和寶寶最健康的。

依內政部戶政司前年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31.43歲,較10年前延後1.32歲。去年生育年齡為35歲以上之女性合計有4萬4583人,約占總體生育女性3成(32.44%)。

由於高齡孕婦發生不孕、流產、早產機率較高,在懷孕期間罹患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妊娠糖尿病等高危險妊娠合併症的風險也會增加,且腹中胎兒出現低出生體重、染色體異常或其他先天缺陷的機率也較高。國民健康署因此補助高危險群孕媽咪們產前遺傳診斷。

補助對象包含:34歲以上孕婦,以及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1/270、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或胎兒疑似基因疾病的高危險群孕媽咪們產前遺傳診斷。

依據國民健康署統計,去年有2萬8719位34歲以上懷孕婦女利用產前遺傳診斷補助,占當年8萬2444名34歲以上懷孕婦女的34.83%,國民健康署呼籲符合資格民眾可以善用政府補助之產前遺傳診斷。

此外,國健提供5000元的產前遺傳診斷檢查補助,若為低收入戶或優生保健資源不足地區的民眾,另行減免採檢費用3500元。若有近一步的遺傳生育疑問,可經由國民健康署公告的14家「遺傳諮詢中心」名單,洽詢產前遺傳診斷檢查,以及婚前、孕前個人或家族遺傳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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