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身體微恙服藥 食藥署:需注意4大藥物過敏症狀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春節期間,民眾多返鄉拜年或旅遊放鬆心情,但同時常有身體不適或用藥需求,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民眾應留意4大用藥安全重點,才能健康過好年,且若用藥後,身體出現皮膚紅疹、口腔潰瘍、喉嚨痛、眼睛紅腫或灼熱、嘴唇腫、發燒等藥品過敏前兆症狀,應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立即回診就醫,尋求專業協助。

一、使用合法藥品

:自合法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妝店取得藥品,不要任意購買地攤、夜市或遊覽車上販賣的藥品,以免破財又傷身。

對於藥品來源有疑慮時,可檢查藥品包裝是否有清楚標示成分、品名及許可證字號等資訊,或至食藥署「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

二、詳閱藥品標示

:用藥前,看清楚藥品外盒或說明書(仿單)資訊,了解藥品成分、適應症、用藥方法、時間、藥品可能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項。如果對於藥品使用有任何疑問,可以諮詢醫師或藥師。

三、遵循醫囑用藥

:過年放假,吃藥可別跟著放假。民眾在過年期間須確實按醫囑用藥,不能自行停藥或減藥,以免影響病情。若擔心受到年節歡樂氣氛影響而忘記服藥,可善用藥盒及用藥紀錄等工具,標記藥品用法用量及服藥時間,減少錯誤用藥的機率。

四、注意身體反應

:用藥後,觀察有無任何身體不適情形,若有皮膚紅疹、口腔潰瘍、喉嚨痛、眼睛紅腫灼熱、嘴唇腫、發燒等藥品過敏前兆症狀,應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立即回診就醫,尋求專業協助。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民眾用藥後,身體出現皮膚紅疹、口腔潰瘍、喉嚨痛、眼睛紅腫或灼熱...

食藥署提醒,照顧自身健康,除須正確使用藥品外,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也很重要。平時維持飲食適量及均衡,建立正常生活作息,不要暴飲暴食及熬夜,只有建立正確的用藥觀念及生活習慣,才能健康迎新春、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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