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必要醫材清單草案 共33項涵蓋心肺、洗腎等

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缺藥、缺醫材是全球危機。為維持國內重症患者醫療需求,食藥署近日預告「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選擇共計33項特殊醫療器材,涵蓋心肺、洗腎、泌尿道等,預告評論期為60天。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預告,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4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4條第4項規定,醫療器材商持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醫療器材的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醫療器材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通報。

這次根據現行規定,對外公告必要醫療器材草案。王德原說,主要是希望維持國內重症患者醫療需求,預先掌握相關醫療器材狀況,若真有供貨不穩狀況,可提前因應、穩定量能。

王德原解釋,清單內容參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指引,選擇以緊急維生、具醫療必要性,特別是醫療必須且沒有取代品的特殊醫療器材,或是其他中高風險醫療技術產品等。

食藥署預告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總計33項,含括治療心肺重症的心肺血管繞道術使用導管組、血液透析用醫療器材等。王德原強調,目前沒有接獲醫療機構通報相關短缺。

他還提到,目前食藥署設有藥品供應資訊平台,預計年底前,必要醫療器材也能透過該平台通報短缺,但系統完成前通報可採紙本等方式,待預告結束後沒有其他意見,業者只要供貨有異常,依法就要預先通報。

此外,醫療院所如果發現醫療器材供應不穩,或接到業者通知未來可能供貨會有狀況,也可直接向食藥署通報,將介入了解,必要產品都有至少1張以上許可證,可調度其他替代產品供應。

據食藥署統計至16日,核准有效的醫材產品的業者家數約284家、許可證張數1106張,其中有65家為國產廠商,進口業者219家、約占2/3。

食藥署 患者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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