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健保、癌症登記等資料庫 衛福部擬草案春節後預告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健保署管理健保資料庫,遭民眾質疑擴權供學術研究使用,違反法律保留與比例等憲法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於做成憲判字111年第13號判決,宣告部分違憲,要求3年內應完成修法。衛福部長薛瑞元說,衛福部管理健保資料庫外,還有國健署癌症登記及與社會安全網相關資料,進而擬定「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管理資料庫,預計春節過後預告,以蒐集各方意見研議。

「台灣醫法實務論壇」今天於台北舉行,討論「健保資料庫運用」等議題。參與會議的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長涂予尹說,衛福部利用健保資料庫憲法法庭要求,「健保法」對健保資料庫在經營、管理,須提高授權依據;第二、健保署應取得當事人同意後,再進行目的外利用,或將健保資料庫提供於他人二次使用,並應規範申請二次使用的對象、要件等。

涂予尹說,大法官也提到,「個資法」規範目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特別是健保資料庫的二次使用,欠缺獨立監督的機制,可能傷害被保險人的潛在權利,因此,同時應注意被保險人的資訊隱私權,需要保障當事人的退出權。

涂予尹指出,對於健保資料庫的管理應要建構獨立的監督機制,國發會正在草擬「個資法」全盤修正,並會成立獨立監督機關的「個資會」,以管理個資法,並銜接或配合衛福部相關資料庫管理,如此未來的重點將會在執行面的處理。

衛福部長薛瑞元說,衛福部管理健保資料庫外,還有國健署癌症登記及與社會安全網相關資...

參與會議的薛瑞元指出,「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差不多完成,接下來會先採預告後,再依不同意見召開專家會凝聚共識,健保資料二次利用等涵蓋範圍,可能還會加以擴大,因不只健保資料庫運用有關個資保護,其他資料庫也都會涉及,將會一併管理,而退出權於這次修法中,一定會納入,該草案管理資料庫,預計春節過後預告,以收集各方意見研議。

健保署 衛福部 薛瑞元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