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太會議價 石崇良:東南亞病人也來台尋求CAR-T治療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健保署11月起給付要價千萬的CAR-T細胞治療,經議價後每次治療819萬。健保署署長石崇良今表示,已有第一例患者申請健保給付治療獲准,為一名罹患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的年長女性。因健保「很會議價」,也收到東南亞人士來台申請自費用藥,「台灣很有希望成為亞洲細胞治療的中心。」

石崇良說,除本國首例患者以外,已接獲不少新南向國家病人也有意願申請來台治療。因為健保議價能力強,台灣健保給付價819萬,美國則要1500萬,其餘國家價位約落在1200至1300萬之間,且細胞治療除製劑施打外,後續醫療照護也很重要,台灣醫療品質高,也是吸引國際患者的原因。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目前全台共計有7位患者經健保審查同過,同意使用健保給付的CAR-T治療,且截至15日沒有待審案件。全台僅有7家可以執行CAR-T的醫學中心,病例分布為花蓮慈濟1例、台大醫院4例、台中榮總2例,各醫院均安排在1月實施治療。病人疾病別分別是急性淋巴性白血病1例,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癌6例。

「經健保議價後,自費病人也同時受惠。」黃育文表示,不符健保用藥資格的患者,係由各醫學中心各自訂定給付規範,一般來說不會偏離健保支付價太多,但病人需支付其他衍生費用,如住院費、細胞處理費等。無健保身份來台治療的病人,也是由醫院國際醫療合作方案各自簽約,費用亦與健保支付價相近,故比國外自費價格便宜。目前僅掌握花蓮慈院有1例國際患者洽談中,其他醫院尚無國際案件。

健保署核准的給付條件,包含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復發性或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癌(DLBCL)。ALL患者必須符合25歲以下,經兩線標準治療或經骨髓移植專科醫師認定無法進行造血細胞移植,預期壽命3個月以上等條件;DLBCL患者須符合自體移植治療失敗,或需經骨髓移植專科醫師確認無法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者,且病人預期壽命至少3個月以上等條件。

黃育文日前表示,在上述條件限制下,全台共110位患者受益;本次藥物未採如SMA基因治療的分期付款模式,但採用暫時性支付,用藥兩年時間患者要定期回診追蹤、確認治療成效。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今表示,已有第一例患者申請健保給付治療獲准,因健保「很會議價」,...

健保 石崇良 東南亞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