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可帶!民眾改機場郵寄肉乾回台 遭重罰20萬元

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即時報導

年底是網購熱季,包括剛過的雙11購物節、感恩節、黑五購物節、網路星期一及雙12購物節等,民眾趁打折網購殺紅眼,但農業部防檢署表示,消費者在跨境電商購買產品時,應仔細確認,不要網購違規輸入含肉製品,首次將可依法裁處20萬元、第二次將可重罰百萬;從去年5月20日開始實施後至今年11月10日已裁罰8案。

防檢署說,其中較特別案件為國人至泰國旅遊,明知道因為非洲豬瘟防疫,不能攜帶豬肉製品回國,因此,在泰國機場以郵包方式,寄送泰國肉鬆米餅和肉乾回國,仍然被攔截查獲,被裁處20萬元。

根據防檢署資料顯示,112年1月至9月查獲以郵包違規輸入動物檢疫物計1025件,其中豬肉郵包計339件;112年1月至9月查獲以快遞違規輸入動物檢疫物計440件,其中豬肉快遞計72件。

而防檢署將邊境豬肉製品採樣送驗,從112年1月1日至11月12日為止,總計檢驗非洲豬瘟病毒核酸1585件,其中驗出169件陽性,陽性率達10.66%,包括中國大陸150件(含香港、澳門)、越南13件、泰國5件、馬來西亞1件。

防檢署說,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蔓延,今年又有新加坡、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和瑞典等國家成為非洲豬瘟疫區,與我國鄰近的韓國、越南及香港陸續發布野豬或家豬疫情,我國也持續在違規輸入的豬肉產品中,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件,顯示非洲豬瘟傳入我國之風險仍高,有持續強化各項邊境管制必要。

防檢署表示,近期網購熱,民眾在跨境電商購買產品時,應再三確認不含動物性來源成分,常見的真空包裝肉乾或香腸、火腿及肉鬆蛋捲等產品都不得寄送回台。

年底各種購物節引發消費熱潮,不少民眾透過跨境店商採買,但含肉產品不可購買回台。圖...
消費者網購常見的真空包裝肉乾或香腸、火腿,都不得進入台灣,違者首次可裁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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