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電動公車駛高運量路線 環境部補助每輛160萬元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為落實2030公車全面電動化,環境部今公告「補貼電動大客車營運作業要點」,將過去補助車體費用,改成電動公車實際營運里程及載客人次的營運補助,補助經費從上限150萬提高至160萬,盼鼓勵業者盡快將燃油車汰換成電動公車,朝淨零碳排目標邁進。

環境部大氣司長蔡孟裕表示,行政院今年5月26日核定交通部與環境部共同提報的「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環境部負責補助電動大客車營運補貼,藉此鼓勵客運業者盡早淘汰柴油公車更換為電動公車,並優先投入高運量、高里程的營運路線,進而減少私人運具使用,同時兼具減碳及減汙效益。

蔡孟裕說明,先前環境部會提供最高150萬元的一次性車體補助,而今年的申請案則改為電動公車實際營運里程及載客人次執行營運的補助,不再單純補助汰換車體,並提高每輛補助上限為160萬元,分4年核發,對象為公車汽車及市區汽車客運業。

蔡孟裕進一步指出,通過補助申請審查的業者,每輛車總計最高可補助160萬元,每年最高補助40萬元,並分為里程數、載客人次等2項目,里程數均為每公里補助5元,而載客人次則分一般費率及獎勵費率,花東及離島地區多以觀光及際城旅客為主,補助單價會比其他縣市來得更高,但每車每單一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舉例來說,在市區營運的公車依照實際營運載客數核算金額為35萬,里程數核算補助金額為2萬元,但依單一項目上限補助規定,載客人次項目最多只能拿到30萬元,因此業者最後僅能獲得32萬補貼;蔡孟裕說,申請補貼事先不用提交計畫書,營運一年後再申請,只要比前一年多就能獲得補助。

環境部預估,2024至2030年市區公車、一般公路客運及國道客運車輛的汰換需求約1萬2170輛,預期全面電動化後,行駛過程零碳排,二氧化碳每年可減量30.7萬噸、空氣汙染物每年可減量4327噸,本次營運補助可促使業者優先將電動公車營運魚熱門路線,預計可取代部分私人運具,將可再減少6.2萬噸二氧化碳及1450噸空氣汙染物排放,達到減碳及減空汙的共利效益。

環境部今公告「補貼電動大客車營運作業要點」,將過去補助車體費用,改成電動公車營運...

另外,除本次公告的電動公車營運補助外,環境部也推動空汙減量效益媒合制度,客運業者將老舊柴油公車汰換為電動公車橫,可領取空汙減量效益補助3萬元,或是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媒合並售予有需求的環評開發單位,領取更高的收購價至少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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