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務預算設新藥基金 病團批:基金、總額一把抓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健保署署長石崇良日前表示,將成立專責辦公室、邀集專家做醫療科技評估(HTA),並將設立規模約100到200億的「新藥基金」,但不會修「癌症防治法」將基金設立在衛福部層次,而是向行政院申請經費,用健保署公務預算編列。病友團體表示,此舉形同將健保「大水庫」、新藥基金「小金庫」一把抓,呼籲專辦應比照國際,在醫療科技評估過程中,納入病友角色。

病友團體過去倡議,應藉由「癌防法」修法,把基金設在衛福部層次。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表示,若不修癌症防治法,用健保署公務預算成立新藥基金,根本是健保大水庫、新藥基金小金庫都要一把抓,再加上專責辦公室組成看不到病友角色,基金要納入什麼藥物、支付期滿後是否常規納保,實務上都掌握在健保署手中。若要以此方式成立基金,不如把錢放到健保總額中,成立癌症新藥專款。

他指出,既然健保署要參考英國「國家健康暨社會照顧卓越研究院(NICE)」成立專門辦公室成立「台版NICE」,就應比照英國模式,讓病人在醫療科技評估過程中,有正式代表席位。目前健保署委託醫藥品查驗中心(CDE)進行醫療科技評估的過程中,並沒有病人代表角色;決定藥物給付與否的健保共擬會,病友也只是列席。

「英國、歐洲、澳洲、加拿大等國,都已在醫療科技評估中納入『病人專家』。」劉桓睿表示,健保署要成立專辦執行醫療科技評估,病友團體會強力要求應納病人專家;新藥基金將有委員會決定哪些藥物要納入,評議過程務要凝聚共識,且委員會應做出制度建議,而非直接審議藥品。

劉桓睿也說,國內醫療科技評估認為病人意見「不量化就無意義」,但國外多會納入病友經驗分享、質性訪談。健保署雖設有「新藥及新醫材病友意見分享平台」蒐集意見,但現行制度下病人多須自費用藥,新藥要價不菲,有使用經驗者本來就少,就算有病友分享意見,也難匯集成健保署認定「具統計意義」的意見。

他強調,既然健保署要創建新制,一定要考量病友需求;醫療科技評估對藥品的價值判斷,不應只看財務影響,病人生活品質、收入減損、國家勞動力損失等社會層面,也應被納入,「這才是真真切切在影響病人、社會的因素。」就連中國大陸復旦大學受託進行醫保之醫療科技評估時,都已把社會影響納入,衛福部卻從未關心藥物帶來的社會效益;英國的醫療科技評估五大指標中,其中一大指標就是病人需求,包括生活品質優化、副作用的減少、照護成本等均納入考量,不會單以經濟因素評估藥物價值。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表示,若不修癌症防治法,用健保署公務預算成立新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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