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旅遊注意!國人帶「這款藥」返國最常違規 最高可處200萬

聯合報 記者鄒尚謙/台北即時報導
國人赴日常購買「藥品」返台,單一藥品超過12瓶就會違法,其中又以「合力他命F」最...

新冠疫情過後全球觀光業復甦,台灣民眾也開始「報復性出國」,其中日本、韓國成為國人最愛前往的國家,返台時更要買一波紀念品。不過,食藥署提醒,國人赴日常購買「藥品」返台,單一藥品超過12瓶就會違法,其中又以「合利他命F」最常違規。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國人返國入境時攜帶藥品,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 (盒、罐、條、支)為限。

若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吳明美說,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處方箋者,不得攜帶超過處方箋開立之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吳明美提醒,出國後攜帶藥品入境,「僅能自用,不得販賣」,台灣人最常從日本帶回「合利他命F」,是最常違規的品項,不過,依照台灣對維生素的管理辦法,低劑量者為食品管理,而高劑量則為藥品,必須依照藥事法管理,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情節嚴重甚至有可能涉及同法第83條刑責。

民眾出國旅遊返國也常買「伴手禮」與親朋好友分享。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民眾入境時攜帶的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約3萬1000多新台幣)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否則都視為「輸入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申請輸入查驗。

食藥署提醒,國人返國入境時攜帶藥品,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合計以不超過36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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