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販賣紅魔8 Pro!NCC裁處伊瑪格與負責人共130萬元

聯合報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6)日審議通過,對伊瑪格科技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分別各處罰鍰60萬及5萬元,另外,該公司代表人執行其職務,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且有故意或重大違失,需依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併同處以相同罰鍰,故伊瑪格及謝姓負責人共裁處130萬元,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改正計畫,倘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裁處。

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明定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核准,始得製造、輸入,另同法第66條第1項亦明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智慧型手機因需要透過4G或5G技術進行通訊,故屬於NCC於109年9月16日公告「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販賣該類產品,須符合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

NCC進一步說明,伊瑪格於今年3月於flyingV集資平臺提案「REDMAGIC紅魔8 Pro電競手機台灣版」, 經NCC向財政部關務署、賦稅署、集資平台業者、報關業者及快遞業者索取相關資料,確認該案贊助人均已付款並已部分出貨予贊助人,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事證明確,爰依第80條第1項及第81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此外,因該公司代表人於本年5月29日向NCC說明時,NCC已明確告知相關規定,代表人仍執意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爰依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對代表人處以相同之罰鍰。

NCC呼籲,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應依規定向NCC申請核准,始符合規定;如欲於國內販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則器材須先經NCC審驗合格,以確認符合NCC技術規範,降低電波干擾風險,維護國內電波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圖/本報資料照片

NCC最後提醒,消費者於網路平臺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先確認商品網頁是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及產品型號,同時可至NCC網頁查詢確認該標籤號碼及器材型號是否正確,以避免購買未經審驗合格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自身權益。

NCC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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