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仍有病毒!流感重症通報數未減 公費藥劑延至8月底

聯合報 記者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現行流感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期限到7月底,為此次流感季第五度延長。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曾淑慧說,雖然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數有逐漸下降,但是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考量社區仍有病毒威脅,因此再次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公費藥劑)期限到8月31日。

流感季從去年10月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一半;86%未接種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而死亡85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曾淑慧表示,雖然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有逐漸下降,重症通報沒有下降,上周新增28例流感併發重症,以及9例死亡。流感病毒仍在社區中流行,為了降低重症、死亡,因此要延長公費藥劑使用。為2012年因為H7N9(擴大使用期間為2021年12月至2014年4月底)外,歷年來第二長擴大用藥期間。

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醫師如遇病人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降低重症風險。

其餘無需快篩就可給公費藥劑的對象包含「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未滿5歲及65歲以上的類流感患者、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之病患、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肥胖之類流感患者及有類流感症狀。

另外,類流感等群聚事件經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定需用藥者、「新型 A 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等族群屬於預防性用藥,需通報衛生局進行疫情調查,並經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或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區正/副指揮官或其授權人員同意後才可用。

由於流感與新冠仍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新冠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明,雖然流感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考量社區仍有病毒威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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