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查市售鱈魚 5成是混充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鄒尚謙、彭宣雅/台北報導
鱈魚、大比目魚、油魚等魚種,外觀類似,光憑肉眼難以辨識,導致市面上出現標示不實、...

你買的鱈魚真的是鱈魚嗎?鱈魚價格較貴,市面常出現以較便宜的魚種,如「油魚」混充鱈魚販賣,連五星級飯店自助餐都曾出現此一亂象。消基會三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四件,經魚種測試發現有二件並非鱈魚,「魚目混珠」高達五成。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會將此次檢驗發現標示不實的商品,發函給主管機關;而業者標示不實恐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四萬元至四百萬元罰鍰。

消基會此次檢測的四件鱈魚樣品,樣品經DNA萃取後進行魚種鑑別,發現兩種與標示和宣稱內容不符。其中一款品名標示為「格陵蘭鱈魚」、一款商家口述是「鱈魚」。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表示,這兩件「混充鱈魚」的商品與其他兩件鱈魚商品相比,價格只有八分之一。

吳榮達表示,鱈魚一般是指格陵蘭鱈、阿拉斯加鱈等「鱈形目」,但市場走一圈,很多「比目魚」標示為「扁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鱈魚。還有少數宣稱是「圓鱈」的魚種,其實就是售價便宜很多的「油魚」,其含有人體無法消化的臘脂,食用後可能會腹瀉排油,在部分國家甚至是不能食用的品項。

消基會社長許宏宇表示,依食藥署規定,只有屬「鱈形目」的鱈魚能夠標示為鱈魚,未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恐違反食安法。

另外,巴沙魚(或稱鯰魚)常被混充為多利魚販售。消基會此次也針對網路電商標榜品名為多利魚、巴沙魚或「兩種品名同時標示」的商品進行鑑別。發現儘管沒有混充情況,但網頁上都採多種魚類品名並列方式,會讓消費者誤會買到多利魚。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近兩年針對鱈魚品項,稽查一七四○家次餐飲業者,有八家次違規,皆因標示不實裁罰,共祭出卅一萬元罰鍰。不清楚消基會的抽驗、檢驗方式,希望取得資料後釐清,同步也由區管中心研議是否將擴大後市場稽查,將傳統、超市等通路都納入稽查範圍。

農委會漁業署則說,這些都是進口魚種,國產水產品,如台灣鯛、鱸魚、午仔魚或石斑魚等豐富多元,消費者可以多選購。

消基會 電商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