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人口販運問題報告」 民團籲解決遠洋人口販運

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即時報導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台灣對症下藥,透過修法、加強執法與正式納入民間參與,解決...

美國國務院年度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當地時間(15)日正式公布,台灣被評比為第一級(Tier 1),美國政府再度指出「政府機關調查人力及規定不足,持續對於台灣籍遠洋船隊勞力剝削的鑑別、調查與起訴工作形成阻礙」。美國去年二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台灣對症下藥,透過修法、加強執法與正式納入民間參與,解決遠洋漁業中的人口販運問題。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去年揭露疑似涉及非法漁業(IUU)與強迫勞動的水產品,今年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未能如實反映漁工在台灣漁船上遭遇的剝削與不平等待遇,要台灣政府從遠洋漁業的源頭及整條供應鏈預防人口販運,立法要求台灣水產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非法漁業與強迫勞動不再發生,避免再有血汗海鮮銷到海外。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台灣雖未被降級,但各產業移工面臨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的潛在威脅並未降低,不僅老問題仍在,更有新問題出現,包括政府未要求優先僱用在台等待轉換僱主的移工,近期更核准更多項目的移工配額引進,迫使許多移工因無法轉換成為無證移工,進而遭受更嚴重的剝削與強迫勞動。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我國已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及相關法規、執行面的改善,並認為仍有改進空間之處,政府將參考美方及民間團體改善建議,持續推展該行動計畫及相關人權保障工作;漁業署於111年已修正境外僱用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相關管理辦法,強化船員權益保障,刻正配合勞動部進行ILO C188公約國內法化的法規盤點及修正作業。

漁業署表示,漁業署獲同意增加60名辦理漁業勞動檢查業務,自111年9月首批招募訓練後大幅增加檢查人力,除了初期檢查進入國內港口漁船,也派員赴國外港口檢查,每年檢查遠洋漁船50%,並增加對經營者及仲介處所檢查;漁業署邀請民間團體陪同勞動檢查、參與仲介評鑑,也將不定期與民間團體交流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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