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刺網管理 漁業署擬下個月與公民團體、學界溝通

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即時報導

澎湖海龜遭刺網纏繞致死,引起動保團體熱議,呼籲政府應檢討刺網管理機制;刺網管理應循系漸進,有關魚禁漁區以及刺網網目規範,最快下月將邀集保育團體和專家學者溝通,再與地方政府討論,精進管理措施。

動保團體認為,漁業署檢討毫無章法的補助政策,優先輔導多層刺網及在岩礁區作業的漁船退場;全國一致讓所有漁法退出三海浬,讓沿岸三海浬成為生物資源養護區;而台灣22個地方縣市,卻有20種不同刺網管理模式,中央應有區域性的協調管理;同時,漁業署應儘速制定刺網網目規範,並制定漁船數量管制、禁漁期和漁區。

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長劉福昇表示,刺網是我國沿近海的主要漁法,也有材質不容易腐爛、省能源等優點,漁業署從106年就不再核發執照,輔導轉型須循系漸進,搭配各地方政府不同禁漁區規定,同時搭配刺網實名制,106年漁船筏數為1萬2800多艘,現在僅剩下8500艘,減少33%,同時也強化地方政府有關禁漁區的巡護能量,110、111年也都執行千次,若發現禁漁區作業,依照漁業法開罰3至15萬元。

劉福昇表示,至於動保團體建議,未來強化刺網管理,劉福昇表示,台灣地形特殊,南北礁岩地形多,西部多沙岸,東部海岸地形更為崎嶇,也因此過去輔導地方政府做禁漁區規定,未來朝向區域性限制規劃,而刺網的網目大小,會進一步與公民團體、專家學者討論,預計在下個月初步溝通,再與漁民、地方縣市政府溝通,須循序漸進進行。

海龜纏繞刺網影像。圖/海人視界京太郎提供

他表示,漁民捕撈樣態百百種,漁民會根據不同的魚種、不同季節,有不同的漁法、不同捕撈方式;而刺網也都是漁民花錢購買的,不必然會隨意丟棄,有破損陸上都設有暫置區,漁船捕魚回來後,漁民可以放回暫置區回收處理,而漁業署近年也提供經費進行調查,進行海上清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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