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實業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遭證交所處罰違約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16日對三洋實業(1472)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三洋實業及其子公司上鋌營造2022年9月1日向關係人承租辦公處所,應該公布重大訊息,惟該公司遲至2024年4月11日才將這項交易提報董事會通過並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三洋實業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16日對三洋實業(1472)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三洋實業及其子公司上鋌營造2022年9月1日向關係人承租辦公處所,應該公布重大訊息,惟該公司遲至2024年4月11日才將這項交易提報董事會通過並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三洋實業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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