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大飲31日起併案打入全額交割並採分盤集合競價
臺灣證券交易所30日表示,大飲(1213)29日發生退票情事,依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自31日起相關上市有價證券併案打入全額交割,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大飲先前因未依規定時限檢送相關資料、未能充分釐清商標權歸屬、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核閱報告,及淨值低於財報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證交所已依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14、3及1款規定,將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在案。
臺灣證券交易所30日表示,大飲(1213)29日發生退票情事,依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自31日起相關上市有價證券併案打入全額交割,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大飲先前因未依規定時限檢送相關資料、未能充分釐清商標權歸屬、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核閱報告,及淨值低於財報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證交所已依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14、3及1款規定,將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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