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虹違反內部控制規定 遭罰10萬元違約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今(24)日對昶虹(2443)違反內部控制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昶虹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的設計及執行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昶虹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今(24)日對昶虹(2443)違反內部控制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昶虹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的設計及執行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昶虹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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