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投資街口 龍邦喊告

聯合報 記者林海、朱漢崙、黃淑惠、宋健生/綜合報導
泰山委任律師陳錦旋(左起)、泰山董事長詹景超、董事詹皓鈞昨天說明投資街口一事。記...

泰山日前宣布以卅六億元投資街口金融科技百分之四十股權,市場派龍邦痛批掏空,董事長詹景超昨說,這是「商業判斷」,街口絕對是好的投資標的。龍邦則呼籲街口金科切勿配合詹景超的違法行為,龍邦將採取行動訴追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以維護泰山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

而泰山也在昨天深夜發布重訊,表示獨立董事陳敏薰配合市場派的龍邦指示所作所為,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獨董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因此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董職務。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截至昨晚九時,證交所尚未回報已收到泰山的說明,金管會將要求泰山釐清並說明適法性,且會要證交所要求泰山盡快提供事項,若泰山不在時限內向證交所報告包括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價格合理意見書和程序等疑點,證期局將依違規事項祭出行政裁罰,最重可開罰四八○萬元。

此外,泰山經營權之爭逐漸進入決戰時刻,泰山針對龍邦提出五月卅一日召集股東臨時會提出假處分,禁止股臨會的召開,預計於五月十七日、五月廿二日開庭。法院的判決將成為這次股臨會開不開得成的重要關鍵。

詹景超指出,泰山跨業投資並非首例,多年前從製造業跨足零售業,投資福客多便利商店,當時也不知道是否會成功,但最後與全家合併,處分全家股權,享受到獲利果實,證明當初的商業判斷是很有價值的。而近幾年全家的現金殖利率只剩百分之二,要尋找下一個投資機會,才決定入股街口。

對龍邦指控投資街口案程序不合法,泰山委任律師陳錦旋說,四月廿日的審計委員會不是流會或散會,五月五日的董事會是當時沒有開完的延會,雖然重大議案若沒有審計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就要到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才算。而前獨董杜英達辭職後,審計委員會只有兩人,即便只有獨董李明輝一人,也是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會只要普通決議就可通過投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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