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挖東補西A了逾2000萬 新光銀「主動發現調查」、金管會罰800萬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新光銀黃姓前理專從2018年8月起,長達逾4年時間,透過代為保管客戶網銀帳密並將自己他行帳號設定為客戶的約轉戶進行挪用,以補貼另一投資虧損的客戶,共影響2位客戶、淨挪用2211萬元,金管會開罰新光銀800萬元。

這也是2024年首張理專A錢案的罰單。2023年金管會對理專A錢案開出四張罰單共3600萬元。

新光銀北高雄分行在2021年底發現,有非本人辦理客戶的無摺轉帳交易,經銀行確認客戶並無授權他人轉帳後,全案才爆發。

新光銀調查發現,黃姓前理專是替甲客戶投資境外商品而造成甲客戶虧損,隨後挪用乙客戶資金去補貼甲,違規期間長達4年4個月還淨挪用了2211萬元,金管會認為新光銀沒有確實建立且落實內控制度,因此開罰8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一般理專裁罰案,會考量受害人數、違規期間、涉案金額、是否有高齡長者、及是挪用還是與客戶間有不當資金往來等五大項目,其餘包括銀行端是否主動發現、調查或是積極改善缺失等,都是裁量基礎。

新光銀此案有挪用,資金從客戶帳戶、流到理專帳戶,其次,違法時間超過三年,第三是影響金額約2000萬元,第四是這兩位客戶都是超過80歲長者,部分有加重扣分,但此案新光銀屬主動發現調查,因此綜合考量罰800萬元。

金管會也認為,新光銀此案是屬非臨櫃存匯交易的漏洞,受害人數少,也沒有其他情況顯示有系統性風險,因此也沒要求得加計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新光銀黃姓前理專從2018年8月起,長達逾4年時間,透過代為保管客戶網銀帳密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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